一、 录音证据提交法院需要U盘还是光盘
录音证据提交法院U盘和光盘都是可以的。
录音或视频属于视听资料,证据要有证明效力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 录音作为证据的条件录音作为法律证据的条件如下: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
3.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4.录音音质需要清晰,录音内容要完整讲述案件要证明的事实。
5.录音资料不要删除,保留原始录音材料。
三、 收集证据要遵守的原则收集证据要遵循如下原则:
1.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客观,就是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
2.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4.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存。原始证据不能长期保存或者不能附卷保存的,及时拍照、复制,并做详细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