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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否关在一起

瑞律网整理发布 159°c 2023-10-17
导读: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区别在于:1、两者适用的对象不一样,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二者的法律性质也有所不一样。刑事拘留没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具有处罚性

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区别在于:

1、两者适用的对象不一样,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二者的法律性质也有所不一样。刑事拘留没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具有处罚性;

3、二者的目的有所不同。刑事拘留主要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主要是进行处罚和教育;

4、二者的羁押的时间期限不一样,行政拘留的最长的期限是20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否关在一起

不会关在一起。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一般是在看守所的,行政拘留不是,并且行政拘留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处罚都是要轻很多,刑事拘留都是一些犯罪的嫌疑人的。

《刑事拘留》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的条件有什么

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的条件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证据证明其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此时公安机关会对违法行为人,变更强制措施转为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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