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收养未成年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子女”,主要是指收养人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及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是指收养人未从事过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关的违法犯罪。
(5)年满三十周岁。
律师补充:
被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年龄未满14周岁;
2、生父母双亡的孤儿;或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儿;或者是生父母虽在,但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弃婴、弃儿是指被父母遗弃,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