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代驾”,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通常是指由“代驾人”提供代驾服务,即根据约定(或指示)将“被代驾人”和“车辆”运送至目的地,再由“被代驾人”依约支付相应的报酬。
网友咨询:
有偿代驾服务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谁担责?
律师解答:
1、代驾业务,是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之间形成委托合同或服务合同关系。代驾驾驶员与代驾(软件)公司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代驾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代驾(软件)公司承担雇主侵权责任。代驾公司在承担责任之后可视情况向代驾员追偿。代驾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与代驾服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强调的是提供劳务的过程,而不是结果。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