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部分征收部门基于加快征收推进过程、拆迁进度等目的,往往将被征收人于耕地上建设的畜禽水产养殖等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以拆除违建的方式对其予以强制拆除。
网友咨询:
一般耕地建房属于违章建筑吗
律师解答:
一般经过批次的耕地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耕地建房没有经过批准,那么就属于违建。耕地建房,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且经过批准,那么就不属于违建。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让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把永久基本农田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根据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取得了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证就不算违章建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律师补充:
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