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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理由借钱,算诈骗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43°c 2023-08-11
导读: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网友咨询:编造虚假理由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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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编造虚假理由借钱,算诈骗吗?

律师解答:

以虚假理由借款具有欺诈性质,是否构成诈骗罪以法律规定认定。

行为人是用虚假理由来借钱,取得财产的,但是行为人也承诺了其债权债务关系,承认对他人的财产性利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一直拖着不还,并不成立诈骗罪,只是民事上单纯逃避债务的关系。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他人陷入错误意识处分财产的,则成立诈骗罪。

律师补充: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补充协议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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