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对于累犯,刑法规定了要从重处罚。那大家知道缓刑期间再犯罪算不算是累犯?
网友咨询:
缓刑期间再犯罪属于累犯吗
律师解答:
缓刑再犯并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要对前罪判处的刑罚均已执行完毕的犯罪行为,而缓刑是指原判的刑罚在未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即不存在未执行完的问题,因此,缓刑结束后的新犯罪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累犯。
缓刑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监禁的罪犯,依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后的自首、悔改等情况,决定暂时不执行原判处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监禁,而又不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予以缓刑。在考核期间,罪犯只要没有触犯刑法第七十七条,就可以停止执行原来的处罚。
累犯是指已经受到某种程度的惩罚,在惩罚结束或被宽恕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再犯某种程度的惩罚的犯罪。犯罪累犯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累犯,另一种是特殊累犯。
律师补充: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能否判处缓刑,要具体分析。从法律上二者没有实质的关联,但现实中,一般能取保候审的案件大多数是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案件,三年以上刑期的相对取保候审不太容易。如果取保候审期间又故意犯罪的,一般会逮捕关押,判处缓刑的难度一般比较大;如果取保候审期间,过失犯罪的,如果具备缓刑的可能,还是可能判处缓刑。
【法律法规】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