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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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后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
如果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债务及分配财产:
① 支付清算费用;
② 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③ 缴纳所欠税款;
④ 清偿债务;
⑤ 向股东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清理公司债务时,应注意是否存在享有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的债务,如存在,该等债务应当优先得到清偿。
律师补充: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