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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提出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瑞律网整理发布 58°c 2023-08-11
导读: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之后,我们主要的解决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网友咨询:什么情况能提出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律师解答: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一)因确认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之后,我们主要的解决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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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能提出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律师解答:

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律师补充:

(一)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三)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

(四)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诉讼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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