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程序即告结束。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网友咨询:
调解协议有何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可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当场履行完毕后案件了结;不能够即时全面履行需要延后或分期履行的,达成调解协议后可申请司法确认或申请出具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申请出具调解书的,在立案后依法审查并制作民事调解书,一方当事人如果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补充: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