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票据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解决票据纠纷,有利于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可以保护有关当事人的资金安全。
网友咨询: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律师解答: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如果是公民的情况下,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律师补充:
因行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