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是公司依照规定而置备的记载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的凭册。
网友咨询:
记载于股东名册者,就是公司股东吗?
律师解答:
不一定。
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证明力。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资格的充分证据,股东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若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能够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仍可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
股东名册虽对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但有证据证明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特征的,可以否定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律师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置备股东名册是其法定义务,公司股东也有权利要求将其名字和出资情况等信息记载于公司名册中,并可以依据股东名册向公司和其他股东主张其具有股东资格、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