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能会在社会中听到重婚的事情,或者不到法定婚龄,亦或者近亲结婚,这些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或者称为无效婚姻,在这时,谁可以宣布婚姻无效呢?
网友咨询:
哪些人能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律师解答:
可以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的人如下:
1、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利害关系人包括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3、有权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律师补充: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