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基于与子女的亲情关系、传统习惯,或者碍于情面,不少父母通常未明确这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一旦发生纠纷,对父母的出资行为如何定性往往存在较大争议。
网友咨询: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是借款还是赠与?
律师解答:
1、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的除外。
3、民间借贷关系的形成需要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两个要件。子女买房,父母出资,在父母能提供借款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认定为是借款。
律师补充:
从父母的内心意思表示看,父母基于血缘亲情乃至代际传承缘故往往是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用以改善子女生活居住条件、减轻生活压力。出资购房时父母往往并没有要求子女偿还的主观意思。如果将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借贷,那也必须有前提条件,即借贷双方存在明确的借贷合意,如果没有借贷合意,宜推定成立赠与关系。
父母给孩子买房,大多是出于善意,目的是为子女的婚后生活减轻压力。但房子毕竟是大额财产,不少父母为此也是倾尽所有。为了减少家庭矛盾,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建议凡涉及金钱交易,尤其是数额较大的经济活动时,涉事各方应订立关于借款、赠与或买卖的书面协议,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