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生产经营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如果有违反行政规章制度的,行政部门是会按照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且会出具书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行政处罚决定几天送达?
网友咨询: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
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时限是七天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律师补充:
重大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