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的陈某在旁观提眉去眼袋手术后,认为自己也可以操作,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就招揽顾客,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去眼袋手术,导致一顾客左眼视神经萎缩,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左眼八级伤残。
根据我国《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提眉、祛眼袋手术属于美容外科一级手术,具有损伤性、侵入性,属于医疗行为。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有相关的临床学科经历。本案中,陈某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达到了八级的严重后果,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陈某只是非法行医,没有致人伤残的,则不构成犯罪,根据《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的处罚主要就是罚款。但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黄女士重伤二级,伤残八级,属于导致“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达到了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程度,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体而言,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医美行业需要更加强有力的监管和规范,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
对于这起事件,相关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自称具备医学知识的个人或企业,必须选择合法、正规的医美机构进行手术服务。同时,也提醒市民在手术前一定要了解手术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手术方式,并且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师进行操作。此次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警惕。医美行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领域,尤其是在非正规机构和个人涉足其中的情况下更加需要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