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那么,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有什么呢?
网友咨询:
法定继承的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律师补充:
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不是婚生的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含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一顺序没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亲的,也包括法定的有关系的兄弟姐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