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之间进行侵权行为的,一般情况下由其监护人向对方承担侵权的责任,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如果是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赔偿。
律师补充: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