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大家应该有所了解的,生活中有很多人喜欢炒股,有的公司会考虑发行证券,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那么,证券发行条件的内容有哪些呢?
(一)股份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
设立股份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公司的上市条件。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股份制改造实践,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不仅要符合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还应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条件。
一、证券交易所的功能是什么?
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市场中价组织者,又处于一级监管地位,本身不参加证券交易,其主要功能是:
1、为投资者提供有序的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投资者可以借此将证券转让变现,保证证券持续的流通。
2、采用集中、公开的竞价方式达成交易,形成公平交易价格。
3、吸引投资,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资金。
4、每天公布交易行情,充分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维护证券交易秩序,为证券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创造条件。
二、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
2、核准。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做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发行。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4、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上市公司的认定是需要由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如果不符合条件的那么是无法上市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证券管理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具体情况由证券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1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