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拆迁来说,房屋拆迁是我们常常会面临的一种情况,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房屋的一个价值来进行相应的房屋补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一个拆迁款。那么,房屋拆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1、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内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的拆迁补偿方案;基地最低补偿价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有关规定;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评估单位名称、评估人员姓名;房屋评估基准价;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上岗工作人员工号;基地工作时间、公司和基地联系电话等等。
2、信访接待制度。
3、举报制度。各区县房地局拆迁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拆迁基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定期开启,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举报箱上告示市、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4、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拆迁电位的责任,严格依法动迁,严禁对动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动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等行为。
5、监管制度。
一、房屋拆迁的手续是什么?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3、确定附属物价格。
4、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5、宣传/讲解政策。
6、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7、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8、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9、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10、申请强制拆迁。
二、房屋拆迁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房屋拆迁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采用暴利逼迫等违法的手段强行拆除,拆迁要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拆迁补偿款,也可以要求以房换房的,但是可能会支付一定数额的房子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