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居留是指在中国居(停)留的外国人,未在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的有效停留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说到非法居留,大家往往把它和逾期停留、签证逾期划上等号。其实这是片面印象,非法居留既包含超出时间的停留居留,也包含了超出空间的停留居留。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居留:
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
➁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➂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➃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非法入境:
①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②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③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④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非法入境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