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的时间一般在半个月左右,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看审核人的速度。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护照办理材料有五种。具体如下: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4.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5.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护照办了有效期是十年,护照持有人不满十六周岁的为五年。瑞律(www.ruilaw.cn)提醒您,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