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保全,即指财产保全 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所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接下来,瑞律的小编为您介绍什么是资产保全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害,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
指起诉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②必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
③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2)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诉讼终结前,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能得到全部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对诉讼中的财产进行保全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必须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②一般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裁定;
③案件具有给付内容。
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在诉前保全中,不得超过申请人的权利请求范围;在诉讼中的保全,不得超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对与本案无关的财物,则不可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财产保全一般会产生两种费用:法院收取的保全费(具体按保全金额的比例收取)。保全担保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等产生的费用,视当地具体情况而定。什么是资产保全,瑞律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瑞律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