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风险是具有债权合法性风险、真实性风险、唯一性风险、可转让性风险等,其防范措施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质押的意思是否表示真实等。质押贷款的意思是将动产与财产权利暂时转让给贷款机构,等还款后再取回权利。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风险如下:
1.债权的合法性风险。
2.债权的真实性风险。
3.债权的唯一性风险。
4.债权的可转让性风险。
5.债权的权利瑕疵风险。
防范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仔细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质押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质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以及质押人是否享有对应收账款的处分权;是否办理了出质登记。
质押贷款的意思是指把本人的动产与财产权利交给贷款机构,等还完贷款后才可以拿回来。质押的物品一般是有价证券,如企业的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个人的银行存单等票据。质押后,你质押的物品归属权已经转移到贷款机构里了,还清贷款后才能归属自己。
瑞律提醒您,作为质物的动产或权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出质人必须依法享有对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书面承诺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
应收账款质押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4.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表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单据;
6.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决议书;
7.明确付款金额、方式与期限的应收账款证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