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是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并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并经过中国证监会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产生的。独立董事和董事的区别在于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且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没有重要联系。
独立董事通过以下方式产生: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3.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4.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瑞律提醒您,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区别:
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而董事可在公司任职,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独立董事任职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