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条款,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我国《民法典》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指的是按照合同规定或约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瑞律提醒您,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和定金区别: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