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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 债权人撤销权的四个要件

瑞律网整理发布 23°c 2023-05-27
导读: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等情形,债权人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是债的保全措施的一种。一、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1.债务人无偿关于更多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债权人撤销权的四个要件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等情形,债权人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是债的保全措施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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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

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四个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四个要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撤销权的性质

撤销权的性质是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撤销债务人所作出的对债权人不利的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瑞律提醒您,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从属权,其不得与债权相分离,债权让与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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