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追诉期是三年的时间,最长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超过二十年的部分年限是不会受到法院保护的。欠款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等。
欠货款追诉期一般情况下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瑞律提醒您,欠货款被起诉一般不会坐牢,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法院判决了,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