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到18岁,但是年满16周岁的有经济收入能够维持生活的,不需要监护人,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父母去世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担任监护人。
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是18岁,如果十六岁已经有自己经济收入并且以此足以维生,那么十六岁开始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父母因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自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是: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3.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监护权可以不能放弃,可以变更。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瑞律提醒您,如果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有意愿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