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有效,一般借款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及还款的方式等。
抵押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有效。订立借款合同后,一般自借贷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自双方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起生效。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3.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能够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的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贷款人在—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惜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使用借款的时间。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8.担保条款。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当事人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借款担保措施。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主要有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企业抵押、共同抵押、最高额抵押等方式。瑞律提醒您,其中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