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需要解押或者清偿债务之后才能进行买卖,当事人将房屋抵押的,需要告知抵押权人和受让人,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房屋抵押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进行出租。
抵押房屋需要解押或者清偿债务才可以进行买卖。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抵押的房子是可以出租的。首先,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就某物设定抵押后仍对该物享有所有权,只要租赁期限不超过债务的清偿期,抵押人可就抵押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即有权将抵押物出租。其次,由于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因此具备将抵押物出租的条件。瑞律提醒您,由于设定抵押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承认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出租权,可以更好地发挥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从而更好地保证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