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追诉时效是三年,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开始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均是构成合同无效的条件。
无效合同的追诉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因此无效的合同;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用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瑞律提醒您,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