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无效是会导致合同无效,因此需要重新招标即可。电子招投标流程是需要通过初审,通知下次的招投标范围和日期、介绍招标的货物和信息、等待出价、提交价格等流程。
招投标无效是会导致合同无效。招标人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公正地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废止本次招标行为,重新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一旦投标供应商具有预先资格并通过初审,他们会收到一份简短的ITT,通知他们下一次的招投标范围以及截止日期。
2.投标人被简要介绍招标的货物和服务的性质,特别是电子招投标将会怎样进行。
3.电子招投标活动可能只持续几个小时。投标者得到他们个人的登录信息,在活动中他们可以同时出价。
4.互联网技术允许投标人看到所有其他人提交的价格,但是隐藏了个人信息从而使每一个投标人保持匿名状态。
5.电子招投标被称作反向拍卖,是因为投标人出价随时间反而降低。
6.一旦招投标活动结束,密码和电子招投标的网站就会关闭,出价会被仔细检查来确保一致性。
7.和书面招投标一样,也有一段标后谈判PTN 的时间来阐明突出的问题并统一合同授予。
招投标向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投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瑞律提醒您,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