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管理措施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因素监测、防治计划、配备专职等。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是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即可。
职业病防治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管理措施有: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 由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 劳动者按诊断机构的通知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3. 缴纳鉴定费;
4. 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