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退休返聘员工补偿标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不享有经济赔偿,但因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时,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根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辞退退休返聘员工补偿标准如下:
辞退返聘员工补偿标准为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不享有经济赔偿。瑞律提醒您,但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时补偿标准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员工没有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退休人员严格上来说已经不属于劳动者,退休人员依法享受基本的养老金,所以返聘后是不会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瑞律提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