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合作报销标准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报销治疗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和治疗费等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合作医疗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同,具体需要结合当地报销规定要求。
农村医疗合作报销标准是: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第四条
第三款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
合作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期限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是规定在当年报销,跨年度的不超过一季度。跨结算年度2个月,原则上不予结算。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本人或其亲属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合管中心备案,以便核查。转至市外住院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在外务工的参合农民,因病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由本人或其家属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合管中心申请备案,其发生的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凭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出院记录、住院收费清单、收费收据,到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偿手续,经审核符合补偿条件的按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予以补偿。
1.带着身份证号到当地的农合办办公室查询;
2.到村委会查询。
3.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到当地的卫生局询问。
4.登陆12333网站查询。登陆用户名及输入本人的密码。瑞律提醒您,查询个人信息即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