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可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来进行鉴定。
危房鉴定可以找以下部门来鉴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危房鉴定标准等级主要分为A、B、C、D四个等级:
1.A级是指房屋的结构是安全的,其承载力还能满足正常的居住使用需求。
2.B级是指房屋的部分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整体房屋的结构承载力基本还能满足正常的居住使用要求。
3.C级是指房屋的局部已构成危险状况,其部分承重结构的承载力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居住使用要求,瑞律提醒您,C级又分两种情形:
(1)C级(三级):有危险点——仅需要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小于5%。
(2)C级(二级):局部危险——仅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在5%到30%之间。
4.D级(一级)是指整体房屋已构成危险性,且其承重结构的承载能力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要求,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的房屋。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大于30%。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