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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24°c 2023-05-24
导读:一、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条件是:1.申请人在成都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2.申请人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3.申请人在成都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并居住满一定年限;4.申请人在成都有依法缴纳社保。关于更多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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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成都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申请人在成都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并居住满一定年限;

4.申请人在成都有依法缴纳社保。

二、成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成都公租房公租房申请步骤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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