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要办理的手续具体没有作出规定,继承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过户登记一般是30天内完成。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继承房产诉讼时效是三年。
瑞律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进行房屋测绘。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
5.其他情况的处理。很多房屋的继承都在继承公证环节有分歧,最后继承结果是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这时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