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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瑞律网整理发布 124°c 2022-05-26
导读:刑罚是为了使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制度,对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服刑,争取早日出狱有很好的激励作用,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在监狱中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的,有关机关认为其已有悔过表现且表现良好,可以对其予以附加条件的提前释放。那么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规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销假释:

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新罪进行判决,并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并罚。

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也要撤销假释,按第一条的规定处罚。

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

4、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下列规定之一,撤销假释: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监督机关批准。

  

二、撤销假释的收监流程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说明犯罪分子在社会上仍具有一定甚至相当大的危害性,不宜再适用假释,应当依法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并收监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刑法对撤销假释的法定程序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按照我国监狱法第33条的规定进行,即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假释收监需要哪些材料

假释收监需要的材料如下: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八条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二)监区长办公会议或者直属分监区、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会议的记录;

(三)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四)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假释出来,不再犯罪、不违反规定的,是不会收监的,但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违法,否则将撤销假释,假释的适用非常严格,所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一定要遵守规定,不要辜负家人、社会的期望,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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