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商及厂家:
我司【xxxxxxxxx有限公司】为了业务扩展的需求,在2013年11月30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xxxxx有限公司】,并已获得政府相关单位的审批核准,办妥了相关执照证书。就日后各位客商及厂家与我司之间的商业往来,涉及相关名称变更事宜的,敬请各客商及厂家配合:
1、公司的主体性、法律地位不变:原【xxxxxxxxx有限公司】与各客商及厂家间的
合同、买卖,没有任何的改变,贵我双方须继续遵守及履行,包括款项的支付或收取;
2、我司银行基本户账号现也进行了变更,新账号于2013年12月11日开始正式使用,仅限于电汇和转账。一般账户还未更改,等获得审批后,将再另行通知。
新户名: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
3、各客商及厂家开给我司税务发票,请2013年12月01日起以【xxxxxxxxx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付款单位,新的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x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
4、我司开给各客商及厂家的发票,将以【xxxxxxxxx有限公司】为收款单位;因我司公司名称变更而需要各客商及厂家配合办理的事项,若有造成不便的,请大家谅解。
以上,谨此周知,敬祈配合及协助!
最后,我们再以感恩的心,对各客商及厂家在以往给予我司的支持,让我司得以茁壮,表示万分的谢意!
特此
敬祝大家业务蒸蒸日上!鸿图大展!
公司原名称:xxxxxxxxx有限公司
变更后公司名称:x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是没有影响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公司因发展的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公司名称由原 “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 各种登记及变更手续已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完毕。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公司将启用新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原公司名称停止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公司变更名称通知书的相关内容。综上,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变更,需带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全体股东签署的情况说明、委托书、出资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窗口进行变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