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木材积即为立木蓄积,材积(蓄积)是理论上的材积,一般是根据所测定的立木胸径(树高1.3米处的树干直径)和树高或原木的小头直径和材长分别查相应的立木或原木材积表即得。
国家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标准种目前尚无利用伐桩测算立木蓄积的计算公式,但按照国家和省森林资源调查机构核查森林采伐量的常规方法,可以利用伐桩测算出立木蓄积。提出处于培育中的人工用材林的营林产值应分立木蓄积产值和可育性产值两大部分,并提出划分立地类别进行产值统计的办法。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伐林木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如果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
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的罚金主要是起到惩戒犯罪分子的作用,具体罚金数额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需要根据林木损失情况及具体犯罪情况结合判断,罚金的数额并不以被损害的林木的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在以往的案例中,也有罚金远低于的被盗伐的林木价值的情况。
关于盗伐林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林木面积的计算方式等问题可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正在进行公益诉讼改革,检察机关均以设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许多盗伐林木案件造成国家或人民群众损失的,检察机关或其他社会机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立木蓄积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立木蓄积量刑标准一般是根据砍伐的数量来决定的,一定要遵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