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应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其他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纠纷。故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专属管辖情形,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装饰装修合同双方约定的管辖条款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则为无效的管辖条款。
1、顺利的解决情况。在责任清楚的情况下,装修方和业主方能同时对问题的解决方案达到共识时,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之后解决问题,继续合作。
2、妥协的解决情况。在双方对责任争议不下的情况下,可协商各自让步,尽量把情况控制在可以解决的范围内。这种情况在工程中是经常发生的,犹其是对责任认定不清楚的情况下。例如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铺出来的砖不平,业主方抱怨施工方施工不合格等。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纠缠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不如双方各退一步进行整改,继续工程的合作。
3、仲裁的解决情况。双方对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通过技术部门来进行鉴定。可以请双方都一致同意的权威部门进行仲裁,以技术的角度来科学的判定事情。不过技术部门往往只能起鉴定的作用,争端的解决还是要靠双方协商。
4、法律的解决情况。这是最后的办法,双方相持不下,也都不愿意退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最无奈的解决方法,因为无论结果怎样,双方的合作关系都已经决裂了。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办法较少被使用。
1、对装修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和等级书面作出规定。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消费者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甲醛、苯含量等方面的规定。我们一定要当面核实清楚材质、规格和等级,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出现,以免装修公司随意提供不合格、不环保的材料。
2、防止装修公司在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消费者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你讨价还价的最后成果均烟消雾散,落得一身被欺骗的感觉。我们在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不怕辛苦,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
3、防止装修公司在最后提供给客户的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般情况下,装修公司或工头会给消费者一个最后给定的样本,要求消费者确认并签合同,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对某些材料进行偷换。
4、防止装修公司在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5、警惕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过关,趁消费者不在进劣质材料。
有的干脆不先告诉消费者装修进程,先让劣质材料使用在隐蔽工程里。消费者要不定时地出现在工地上,避免装修工头摸清了你的时间规律打时间差,有请监理的最好要求监理天天有1一2小时在工地上。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般会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属于专属管辖,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