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车位产权拆迁咋赔

车位产权拆迁咋赔

瑞律网整理发布 1013°c 2022-04-13
导读:很多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所以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但是也有部分车位是具有产权的,对于产权车位如果遇到拆迁,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一定的赔偿的,那么,车位产权拆迁咋赔?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车位产权拆迁咋赔

有产权的车位拆迁是有补偿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三、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怎么走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车位产权拆迁咋赔的内容,车位产权拆迁需要根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赔偿,对于赔偿的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进行确定并签订相关的协议,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