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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如何退还

瑞律网整理发布 663°c 2022-03-22
导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我国有很多的工程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建设当中,一般在工程建设中,招标和投标是经常会看见的情形,但是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投标者投标时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投标保证金如何退还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投标保证金如何退还

一般来说,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实行)》第20条:投标人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38条: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第4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41条: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三、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

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招标人的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发包方应该在招标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没有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投标保证金如何退还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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