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这个费用应该由施工单位负担,定额中已考虑该项费用,甲方是不应承担的。如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乙方作施工预算时未考虑此因素,那是乙方自己的问题。补充:定额中有的,不知您那里有无消防工程定额,当初乙方没有考虑,是乙方自己的问题。应该认识到,检测的是乙方的工程是否合格,费用当然是乙方负担。这不是第三方检测,是专业部门验收专业工程。至于检测费用大小,现在也没有统一标准,全看有关部门如何掌握了。
2、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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