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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承接工程前必须做哪些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律师文集 建筑工程 734°c 2023-09-07
施工方承接工程前必须做哪些事?建筑企业首先应当关注项目的合法性。如果项目不合法,即使建筑企业把这个工程完全建好了,它仍然是违章建筑,面临拆除、追讨工程款困难以及受到有关
施工方承接工程前必须做哪些事?建筑企业首先应当关注项目的合法性。如果项目不合法,即使建筑企业把这个工程完全建好了,它仍然是违章建筑,面临拆除、追讨工程款困难以及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等多项法律风险,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合法,应该从立项、规划等程序加以综合判断。

一、是否取得合法的立项批复文件

发包人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立项,主管部门会根据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及项目性质等因素,对发包人提出的立项申请出具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立项批复文件。这个立项批复文件是很重要的,它是发包人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前提。

二、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分别对划拨土地及出让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出了规定,其第39条进一步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文;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在实际的项目承接过程中,有的发包人在项目洽商阶段会向建筑企业承诺,用地许可证是可以补办的,要求先施工。此种情况风险极大,必须慎重。

;  三、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开展后续工作。即便项目已经完工也不得竣工验收。如果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无效。

四、施工许可证

对一个新建工程而言,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是在项目投标、报价前需要调查的内容,因为只有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才能向有关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但是,如果建筑企业接手的是一个已经开工的工程,则需要调查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和合同有效肯定会带来不同的法律结果:合同有效,则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即可;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合同中除了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有效外,其余合同条款都没有效用。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二、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三、越级承包。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在实践中,有的建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企业级别内容决定的范围承揽工程,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因此,法律明令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四、非法转包。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否则,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进行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合同。

五、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使用、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在建设项目发包中,有些项目法定程序为招投标,但有的发包人擅自发包给关联企业,有的发包人形式上采用了招投标的方式,但采取暗箱操作或泄露标底或排斥竞标人。另外,工程发包后,有些承包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如存在以上违法事实,这样的建筑工程合同也往往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可以看出,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要规避以上5种使合同无效的情形。作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一定要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不能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也不要越级承包或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要遵循法定建设程序,才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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