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最新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交通费、食宿费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康复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