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生活中,许多员工都面临着被无故辞退,而公司不仅不赔偿甚至还扣工资。那么,在被企业无故辞退后员工应该有哪些补偿?
企业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时间来算的。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1N ;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况,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企业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同时在被辞退后应该及时将自己的相关档案以及离职证明等材料提前和公司沟通好,避免在离职后双方产生纠纷,一旦产生纠纷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