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理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内容如下: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医疗机构中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关的学科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检验和医院感染管理等,这些学科在各医疗机构中,技术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为保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持续发展,必须加强这些学科建设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这些科室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中的专业和管理作用。医疗机构应该就这些学科的发展制定出长远规划,设定近期与远期目标,选拔热爱这些专业工作的人员进行培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成长条件和空间,包括学习、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机会,解决待遇、职称晋升等问题,同时加强对这些专业人才的考核与考评,督促其积极开展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在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医疗资源配置、医院评审考核、科学研究领域确定、人才培养计划等诸多方面给予适当优先考虑,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支质量可靠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业队伍,确保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能持续开展。